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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g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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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dgment

審判

   今天我將會多多援引施寧院母(Basilea Schlink)所撰寫小小的一本書叫做君尊的祭司(The Royal Priesthood)。本書本來早已絕版,不知道是否因為我的關係,現在又續版了,好像是一九七一年問世。我覺得你們應該會深深賞識神所賞賜給這位女士的優質文筆。也許你們還記得,當我論到先知性(prophetic)的時候,我使用一個詞叫做神諭性(oracular)。然後我在自稱先知的人當中所尋找的東西,就是在他們的講論箇中有否神諭性的分量(oracular weight).我不知道有沒有辦法當場加以詮釋這個含義爲何。那就是神的神諭,來自至聖所的話語,而你感到那一段話的分量和重量,而其廻響紛起。如果有一個十九世紀的先知為代表,是我可以鼎立舉薦的,那麽非這一位女士莫屬。據悉,她執筆寫作之時河流般地流暢,然後她所撰寫的散文異常美麗動人,其筆之清澈正如其人之品格。其文之作風毫無冗詞贅句,毫無炫耀之嫌,毫無繁縟的之乎者也。其話既簡潔又清晰。我們已經對冗詞贅句習以為常,然後終於可以聽到真知灼見的時候,我們因為久等真知灼見而呆若木雞。如果你有這樣的心態的話,你會淒然錯過。從第一句話開始就必須十分專注,加以思索。於是我要翻到本書的中間,也就是論及審判的部分。我非常欣賞她的地方,就是,身為弱質女流的她並沒有婦人之仁,避而不談審判一題,甚至寫到以色列的時候。她對以色列國和其國民有滿懷敬愛,她也分享到以色列之命定和將來清楚的盼望和期待,可是她毫無畏縮和保留地談到並認清神對以色列必要施行的審判,不管是昔日的歷史或是將來。我非常喜愛她這樣,因為真的很貼近神的心,而我希望我們皆能夠明白這一個事實。她在這裡所提到的是耶和華的日子 ,我會讀一些分段來將我們的靈引入這個主題。

施寧院母寫道,“主再來的日子逼近。神的審判,藉著啓示錄的騎士,在盛怒中席捲全球地面而宣告,主快要回來,而其臨到的嚴峻性不會被一段段安舒的時日所減輕。縱然他們是審判的使者,不過他們卻為那來審判世人,報應世人罪愆,萬主之主的再現,預備道路。誰能夠忍受祂的審判,有誰呢?我們知道有恐怖的審判無疑地等候著我們。驚駭,飢餓和死亡隨著每一場戰爭大幅增加,從而毫無,可供安歇之處,不過這些只不過是,尚有得救的希望可言,初步的審判。”她是我聽過唯一講過那一句話的人,將當前的審判視爲初步的審判,指向一個更大,最後與終極的審判,而她這樣的見解極妙。施寧院母繼續寫道,“在耶穌回來之際,落在活神的手中極其驚悚,而必須忍受祂再現的那日,以賽亞書十三章6節形容那日說,你們要哀號,因為耶和華的日子臨近了!這日來到,好像毀滅從全能者來到。啓示錄六章15至18節寫道 地上的君王、臣宰、將軍、富戶、壯士,和一切為奴的、 自主的,都藏在山洞和巖石穴裡,16向山和巖石說:倒在我們身上罷!把我們藏起來,躲避坐寶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 17因為他們忿怒的大日到了,誰能站得住呢?這日逼近,因為神的話永不落空。馬太福音廿四章14節,“ 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 施寧院母繼續寫曰,“末期對我們而言理應深深意味著鐵定的終結,過此以後毫無談判的餘地,任何懸而未決的罪,本來可以根據神的恩典得蒙赦免,但此際,俱往矣!這是討論,考量,上訴的機會再也沒有的地步。終結(finality)!砰一聲,猶如斷頭臺的刀刃一般,沒有進一步的商討,身首異處,然後末期來到。是的,世界的莊稼熟透了,大可收割了。透過專家的宣佈可想而知,他們如何評估世界的局勢,只要引爆原子彈足以將世界盡然摧毀,蕩然無存。當前的重重徵兆顯示末了在即,而主的再來亦迫在眉睫。世界飛速衝向它的衰敗和毀滅,所處的日子乃是僅存最後恩典的日子。”上述這一切都是指向我們在末世瀕死的世界中,所要發揮祭司的職分。這一本書原來的宗旨根本沒有要致力於研討審判一事,可是這一種令人儆醒的呼籲,旨在強調我們在瀕臨滅亡,蹂躪和審判的世界之中所扮演事奉的角色。

我現在繼而引述另外一個講德文的神學家布仁爾(Emil Brunner,亦譯作艾米爾·布魯內爾) 是卡爾·巴特(Karl Bart )的同代人。親愛的信徒們,我們有義務對教會偉大的基督教思想家有基本的認識,這是神的恩典將這樣的人賞賜給教會。令人詫異的就是布仁爾已不大受歡迎了,而卡爾·巴特卻依舊被視為偉大,頂端的二十世紀基督教思想家。布仁爾稍微令人難堪,因為他如此福音派,如此基要真理而我對他懷有深深的敬愛。假若你找到他的書,大約都是已告絕版的書,他的書沒有續版,因為他沒有像其他的思想家有那麽多的跟隨者。這是他對於審判之事的一言,“向神犯罪就是攻擊神的尊榮,罪就是向神悖逆,但是神不可以允許祂的尊榮被攻擊,因為祂的尊榮就是祂的神格,是祂主權的威嚴。萬一神允許祂的尊榮被攻擊,祂便不再是神。世上所有的定律和秩序,世界基本的秩序,所發生之萬事的邏輯性和可靠性,所有標準,知識,法律和道德秩序的有效性均基於神性之位格的律。法律本身在其所具最深奧的含義,要求對罪採取神聖的反應(divine reaction),對罪神聖的關注(divine concern),而且對此叛逆和違反秩序,採取神聖的抵抗(divine resistance)。” 顯然神的審判絕非反復無常,整體的受造物盡都,要求這樣的審判,因為倘若祂沒有對褻瀆祂的名的罪行採取相應的行動,然後網開一面,放人一馬就好像我們身為父母對於兒女如此做一樣,就有損於祂尊榮和信譽。這是關乎神的名字,祂的名字緊緊關係到祂整個創造的連貫性,如若這被泯沒,萬事隨之泯沒,如若這個標準崩潰,別無其它標準。這是對神的名字的一種專一(jealousy),而不是視祂為任性暴躁,自我為中心的神。祂對祂的受造物極為重要,於是祂務必施行審判。祂耐心,祂容忍,祂讓罪孽之杯先盈滿,方採取應對行動,但是審判必要臨到,就是為受造之物的緣故,為了整個宇宙的秩序,這一切都要求,神聖的反應(requires divine reaction )。神的聖潔要求神剿滅那反抗祂的意志,神是輕慢不得,否則的話,世上會完全缺乏任何的嚴肅性。

今時今日的世界,不動腦筋並且毫不察覺其後果,一味我行我素,自掘墳墓而沒有一絲的恐懼可言。人類的言行,那些污穢,有辱人格的行徑,例如從街頭上誘拐兒童,還有正在波斯尼亞和南斯拉夫發生,令人毛骨悚然的惡事,亦即系統化的種族滅絕,而這一切的惡事,居然明目張膽地發生在世界睽睽的眼目之下。整個西方世界卻隔岸觀火,置若罔聞。西方國家推卸責任說自己束手無策,愛莫能助也無法監管遠在異國的戰事,而試問進駐當地的聯合國軍隊可以起什麽顯著的作用?西方世界沒有絲毫的羞愧,罪惡感或愧疚。我們是一個不再因羞恥而臉紅的一代,漲紅的臉孔已經是遠古的現象,已經不再發生。我們失去任何羞恥感,然後我們純粹是爲所欲爲,甚麽都行的一個世界的產品。這一切的起因歸根到底可以取咎於人對神的不予考慮和摒棄。可是祂是輕慢不得的。

我重述“否則的話,世上會完全缺乏任何的嚴肅性,什麽都會毫無意義,沒有秩序,沒有穩定,世界的秩序會墮成廢墟,混亂和荒涼將會掌權。”其實我們現在已經疾步趨向這樣的光景。“世界的一切秩序都靠著祂尊榮的永存性,並且也靠著向祂叛逆的人必遭懲治的確實性。”方才那個聲明是佈仁爾所發表的,而這個聲明,則是我個人的聲明,這是我在就讀神學院的時候所撰寫的。有趣的是,我所參加的班裏頭有一位女士在介紹邪術一題,而根據她的演講,邪術不應該是我們所畏縮,所厭惡,所藐視,當代的現象之一,乃是應該欣然接受,而且也不是信仰的補充,乃是要完全取而代之。根據她之所言,母神(亦作娘娘神祇,母親女神愛西斯)是宇宙中主要的能力,甚至遠優於父神。她的言論是一堆出自地獄底層女性主義的污言穢語,然後我坐於教室中聽這些話,因為我們每一個人都必須寫一個報告且要公開演講,我後來也演講,而我的題目就是審判,但她先演講有關邪術的題目。下課的時候我前去找我們的教授,你可以替他禱告,他的名字叫斯蓬海姆博士(Dr. Sponheim)我當時說,“假設路德聽聞有以他名字,命名的學院,亦即路德西北神學院 (Luther Northwestern Theological Seminary) 容許人發表今天早上這樣的言論的話,他會在他的屍骸會在墳墓裏面忐忑輾轉。”斯蓬海姆博士回答說,“我們必須瞭解這些事。”我就回答說,“光是為了瞭解這些事,實在是太高的代價。”這些齷齪的事情,正發生在應當聖潔的地方。我當時將這分報告唸給那位同班的女士,加上,班上其餘跟她志同道合的女士們,還有其他聽她的演講而予以首肯的人。

Art Katz自己的聲明,“至於神的盛怒和審判,再也沒有一個對教會而言,更難理會的屬性。無神論者異常雀躍,因為他們認為他們找到神屬性中,無可調協的破綻。甚至連教會若視神的善良等同於神的嚴厲,就會令他們坐臥不寧. 審判一詞多半使我們覺得不舒服,好像是跟神的屬性有出入,難以調和。“我們比較傾向於默想祂的慈愛和憐憫,而愚蠢地忘卻,假如神是神,祂是不可分割的,而我們不可提高或降低,某一個屬性高於或低於另外一個屬性。

你們還記得嗎,耶穌的袍子是無縫的,於是難以分開的,這是對神本身的一個聲明。祂是無縫的,你無法將祂給分割的,更不用説,提升或貶低,提高或降低神某一個屬性,使之高於另外一個屬性。難道祂的愛,高過祂的公義和真理,或祂的憐憫高過祂的審判?祂是獨一的主,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

Art Katz自己的聲明, “不論拒絕,或是吝於承認,而吝於承認與拒絕沒有什麽兩樣,那麽拒絕任何神的屬性就等同於拒絕神。”倘若你們對剛才這個聲明還未明瞭的話,那麽要我立刻讀下一個聲明,著實略感猶豫。“給予不足的承認,或勉強,不甘願地屈就,説,是的,神也是審判的神,這樣勉強的承認,是等同於拒絕神。拒絕神的某一部分,等於拒絕神的全部。”當你跟我的猶太同胞談話的時候,要注意這一點,因為有少數的猶太人大方到一個地步,肯承認耶穌是一個偉大的先知和教師,然後他們很自豪地以為他們為神立大功,他們因著這樣的承認,更加會在地獄裏頭永遠焚燒。局部地承認祂,卻沒有承認耶穌的全部,所帶來的控告遠遠嚴峻於說,耶穌擅自越權,是被誤導的狂熱者,或患有自戀狂,誤以為自己是彌賽亞,但祂事實上不是。這樣講,勝過稱讚祂是一位偉大的先知和教師的美德。假設祂是偉大的先知和教師,祂怎麽可以准許人在祂腳前俯伏說,“我主,我神”而祂沒有責備他們呢?相同的道理,我們豈可以說,我們愛神,認識神,但是對祂某一個,我們不願意承認是神的屬性的方面,心存爭議?如果你對神當審判者頗感爭議,那麽你跟神本身之間有著爭議,沒有比這一件事更顯露出你的爭議。當你能夠欣然接受神為審判者的身份,當你能夠接受神為審判者的屬性,而視之跟神憐憫的屬性和慈愛的屬性相同蒙福的時候,此時你就愛神。在最難愛神卻仍然愛神之處就等於完全地愛祂。在我們的婚姻裏面也是同樣的道理。如果你在那最難愛的地方,愛你的丈夫或妻子,你算是真正地愛他或她。

其實這難以言喻,因為事實上,當我們常畏縮而不願接受神的審判,而倒過來,是我們自己在審判神。我們實際上在說,“我愛你的憐憫,慈愛,溫柔和良善,可是我對祢的審判有所質疑。”而當我們如此做,其實在將自己擧高於祂,並且吹毛求疵,猶如我們處於一個可以任意取捨神的屬性地位。沒有一件事情比譏笑神的審判更顯露出我們隱而未現的心態,就像是神佈置一個機關為要揭露誰愛祂,並且誰完全不愛祂。這些見事情實在難以言喻,而我現在只是蜻蜓點水而已。

我靈裏面這樣懷疑,我們是不是心裏面對著神做審判者懷著一種不自在,不舒服的感覺,我們覺得神的審判,懲罰和震怒跟我們心目中神應該是怎麽樣毫不吻合,而這卻顯出我們有夢想家,理想主義者,浪漫主義者以及人文主義者之嫌。即使我們引用耶穌的名字,但事實上,是我們自己所製造的神,祂是我們的製成物(creation),就好像不是神按著祂自己的形象造我們,反過來是我們按著自己的形象造神。我們按照一個支持自己的心態,自己的生活方式,自己的選擇以及自己的價值的模式製造神,但是有一件擾人之事,那就是審判。我們彷彿被那跌人的磐石,給絆倒了(stumble at the stone of offense),所以我才說,我們要愛神,審判的那一面,甚至就是愛祂的審判,而在箇中看到神救贖的美好並且祂對創造之物所懷的大愛,還有祂審判的智慧與正義,無論審判多麽痛苦難熬。切記,不單我們感覺很痛,神也感覺很痛。別以為當神施行審判的時候,在那邊無聊地繞手指,幸災樂禍地吹口哨。當神要執行審判使我們遭受折磨和苦難時,祂也感到難受之極,心如刀割。祂深深體驗審判之煎熬,如果有別的選擇的話,祂一定會施行,事實上祂已經施行了,審判就是其它的選擇已經派上用場之後的最後通牒。

大衛之所以是合神心意的人的其中一個原因,可能就是因為當他受審判而自己的兒子,因此死亡的時候,他不但沒有發牢騷,埋怨神,倒是默默及勇敢地承受,他更是在其中喜悅。聽起來,有點像是一種心理錯亂,使你能夠取悅於神的審判。而且有一些經文形容天地如何,歡喜快樂神的審判(例如詩篇九十六章11-13節),這個天地,雖然低劣於人,沒有人所有的判斷能力,分辨能力和説話的能力,也沒有像人那樣的生命力,但是天地比人類對神的審判更是歡喜快樂。審判是好的,因為神是好的,沒有任何源自於神的東西是不好的。倘若我們對之,有任何問題的話,那麽問題不在於祂,乃是在於我們。我重申剛才的聲明,“拒絕或勉強不甘願地承認神的審判,是等同於拒絕神。除非你喜悅地接受神的審判,你還沒有真正接受祂”。我們很多人是不甘不願,你說,“我怎麽鬥贏神呢?”畢竟是這樣,只好接受罷了,別無他法,但是我們如此做,並沒有慷慨大方,也沒有歡歡喜喜,也就等於沒有接受。“擯拒神任何一個屬性,等於擯拒神”,你不能隨意取捨你喜歡的部分,或則接受祂全部,或則什麽都不要。至於神的主權,是同一個原則。如果我們在某件小事情上,無論多小,行使否決權,而其餘百分之九十九的事都將主權歸神所有,任祂隨意設立條件。但是至於的百分之一,我單單保留為自己,這樣你等於徹底棄絕祂的主權,這是神的性質,是神的屬性,或則祂是一切的主,或則祂對什麽都不是主(He’s the Lord of everything or the Lord of nothing)。而很多目前之所以仍然虧欠神的榮耀或匱乏喜樂的信徒正是因為這個原因。為什麽我們會憂鬱,會喜怒無常,為什麽我們會有歧視的問題,豈不是因為我們還有某一件事情尚未捐棄而繳於神的主權之下。祂還沒有完全擁有我們,因為一旦祂完全擁有我們,喜樂是自然而然的現象,會隨著我們,湧流而出,而這時你不需要到處尋尋覓覓,也不需要僞造虛假的喜樂。

Art Katz自己的聲明:  “倘若有所保留或牽強地承認,就是對神抱持一種屬人的看法,是在投射著我們自己的想象中所喜好的形象,而不是神實際的形象。”這是不是欺騙的極點,就是對著神懷著一種我們自己屬人的看法,而不是神自己本身是誰(who He is in Himself)的看法,我們多少人犯這樣的錯呢?一個神不會僅僅因為我們給他貼上標簽說他是耶穌,而真的變成耶穌。

Art Katz自己的聲明,“最終極及最微妙的拜偶像,就是我們自己心中所創造的神,而我們誤以為因為我們給他貼上耶穌的標簽所以它成聖了。於是按照祂的本相認識祂,是最終極的事 (the ultimate thing)。審判能夠掀露我們心裏面對於神真正的心態,因為審判其中一個功效就是將那隱藏於黑暗中的暗事,顯露無遺。”當我們對祂的審判就是聖經所描寫的審判,心覺反感或想要與神爭辯的時候,到底在意味著什麽?或者當一位弟兄(也許是Art Katz指他自己)由於在寫一本關於猶太人大屠殺的書時,險些精神崩潰,因為需要與神的審判一事在心裏掙扎到支持不著的地步。當我們暗示我們在道德上超越神並且覺得祂觸犯到我們的道德顧忌的時候,事實上是將自己高高擡擧以審判者的身份站在神的位置以上並且對於神關於祂自己所啓示的事。你是否能夠看到箇中的大膽無禮?我們站在神以上之處!並且判斷神的哪一些屬性可以接納,哪一些屬性吻合於我們自己覺得神應該怎麽樣。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事實上是將自己擺在神以上。

Art Katz的聲明, “在那對我們而言最難接受的地方予以肯定,大有可能就是我們對神虔誠的終極考驗。我們在最微小的要求上棄絕祂的程度,也在同樣的程度上廢除祂的主權。神將我們對祂的愛和祂自己的總體(totality of Himself),還有我們對祂回應的總體作爲一個吩咐,在申命記六章4-5節,亦即猶太人的示馬篇(Shema 聽呀!)將之總結,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6:5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這是神首度聲明以色列的要求爲何,“以色列啊,你要聽Shema! Israel)耶和華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神的震怒遠遠不是偶然發生的,可是在神的眾屬性中卻不被我們所重視和推崇的,但這一件事,大有可能就是我們認定神的秘訣,也是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的秘訣。”

這一件事不但是我們認定神是誰的癥結所在,更是我們與祂本身是怎麽樣的神的關係之間的癥結所在。指出我們眾人類的中心點在於我們對神的態度之後,瑞士神學家布仁爾繼續説道,“唯獨在人們認知神的震怒之現實的地方,他才會認真地對待他的罪疚,這時他才認知神的個性,還有他身為人類與神之間的關係”。還記不記得,先知以賽亞在以賽亞六章說,我見主坐在高高的寶座上,隨後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而且還有約伯所說的,“我從前只是風聞有你,但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每一次真正看到神,會對我們真正的人性帶來一個審判,我們真正看到祂,的條件之下,才真正看到我們自己。也許這是為甚麽我們視神為審判者會如斯反抗,因為我們對自己,最後的欺騙,也會隨著這個認知,離我們而去。“自我”是極其兇猛的東西,然後我寫的“Reality”那一本書最寶貴的地方就是在裏面形容一隻羊,與一隻豬先後被宰殺。羊根本沒有吭聲,甚至抓後腳把牠顛倒吊起來然後一刀割喉,但是羊依然默不出聲。但是至於那隻豬,我的天啊,刺耳的尖叫,嚎啕迭起,我從來沒有聽到一個原生質如此聒噪,如此不堪入耳。那隻豬一息尚存的時候不斷蠕動,極力反抗,苦叫連連響徹耳際,當時儼如整個人類,千鈞一髮,危在旦夕一般,都是為了維持這發出惡臭的一條豬玀的生命,一直到牠斷氣的為止。我們給那隻豬剝皮的時候才驚奇地發現,原來第一刀竟然刺穿牠的心臟,可是牠還是不斷發出駭聽的尖聲,踢跳跺蹄,呻吟慘叫,一息尚存,絕不言棄。目睹這一件事情之後我好像在“Reality”那一本書裏面說,以後再也不相信人回應呼召到台前來流著鰐魚眼淚(假慈悲)獻上生命歸主所有,做決志禱告的真實性,直到我看到他們像那隻被宰之豬一般地踢跳跺蹄,直到我聽到他們那種刺耳的尖叫聲,否則的話我不會被折服他們的自我真的被治死了,因為自我(self)未免太頑梗。

假如神所創造的其中一個最簡單的原生質之物(protoplasmic thing)叫做豬,如此癲狂地踢蹄反抗而不甘言棄,捨棄自己的生命,更遑論我們多年在溺愛中培養自我,嬌生慣養,慣以噘嘴,單憑一句“一切全獻上”就此那麽輕易罷休嗎?自我之深邃啊,何其深,何其深!而它會使出渾身解數,百方千計來使自己的存在延續下去。你的自我會伺機在你的屬靈生命,肉體和肉慾上凸顯自己,萬勿受之欺騙。

“我們豈非暗指我們在道德上超越神嗎?那一種所謂的道德超越性,本身,似乎極為高尚極為屬靈,就是當我們自己從我們的觀點中任日取捨我們覺得何者可接納,何者可擯棄時候。身為審判者的祂已經自由表達祂本身是誰,可是我們卻將自己高高擡擧在祂以上。在那,對我們而言,最難接受的地方,加以肯定祂,大有可能是我們對神虔誠與否的終極考驗。神將我們對祂的愛和祂自己的總體,還有我們對祂回應的總體作爲一個吩咐,在申命記6章4-5,亦即猶太人的示馬篇(Shema 聽呀!)將之總結。神的震怒遠遠不是偶然發生的,可是在神的眾屬性中卻不被我們所重視的,但這一件事,大有可能就是我們認定神而且同時也是我們與神之間真實的關係的秘訣。”

我繼續引述布仁爾所寫的,“全備的福音,對神之神性的全盤構想毫無疑問地包含著對神聖震怒的認知和接納”。我們只要好好地檢討我們現在流行的傳福音方式和信息可以顯然看到我們如何規避神的震怒一事。我們應該好好地將使徒行傳的福音信息拿來與當今的福音信息互相比較。從五旬節第一篇道開始使徒們一再向那些當耶穌被釘十字架在場或不在場的聽衆起訴,指控他們將耶穌釘死十字架,他們跟祂的處死有分。無怪乎他們當時,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 ?這是一個強而有力的起訴,可是我們現今,傳福音的基礎是什麽呢?神在你的人生當中有個計劃。現在的福音信息基於你信主之後將會獲取的利益,隻字不提神對罪人所懷的憤怒,亦即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翰一書5:12)。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約翰福音3:36)我們不願意加以思索神會氣憤。若將神視為會怒火中燒的神似乎不大禮貌,於是我們避而不談這些真理,的事實,清楚反映在我們膚淺的福音信息當中。在這樣膚淺的福音信息之下決志信主的人幾乎注定會變成膚淺的基督徒,怪不得我們在這裡十分掙扎要突破到我們理應早已達到的境界,因為我們自己本身是基於這樣膚淺的信息被徵召接受主。我一開始信主不是強烈感到我是個罪人,那是後來才有的強烈的感知(conviction),我得救在先,轉變在後(saved first and converted later)。

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馬書十章13節),耶穌對彼得說,when thou art converted, strengthen thy brethren中文即,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我相信這一種使徒性的conversion, 就是深深地將生命全然地回轉交給主,罔顧後果如何,而這一切跟神是審判者息息相關。“於是,真正的神,就是啓示祂自己神,對罪疚的意識,神的個性以及啓示的真實性都是分不開的,在詩篇九章16節聖經證實這一件事,“耶和華已將自己顯明了,他已施行審判 。 英文譯本說,The LORD is known by his acts of justice  “耶和華藉著祂所施行的審判將自己顯明了以賽亞書廿六章9節說,你在世上行審判的時候,地上的居民就學習公義。審判與認識上帝之間有一種合作一種聯繫,一種無法阻擋或改變的連接。耶和華藉著祂所施行的審判將自己顯明了 (耶和華已將自己顯明了,他已施行審判),這時候你才會真正認識祂。你已往對神的認識可能囿於一種情愫繾綣的觀念,宛如 Caspar Milquetoast (譯者釋義:一個美國漫畫人物,用來形容毫無勇氣,畏於發言,非常怯懦膽小的人,尤指那些容易被人操縱,使喚或被人嚇怕的人),好像一個會替你爭取好處的哥們兒,就是一個為你找男女朋友,修補你決裂的婚姻以及在財務上幫助你的耶穌,簡直就是個跑腿。神本身真正的樣子是顯明在祂所施行的審判當中。所以假如猶太人大屠殺當中我們忽略這一件事的話,我們所忽略的事何等重要!假如我們在耶穌被定十字架的事件上忽略的話,也是忽略何等重要的事。因為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受死是神施行審判的一個聲明,就是連祂自己都不放過。

這裡所顯明的,非常清楚不過了,祂是一個道德的神,祂厭惡罪和不義,縱使祂對所創造的人類長久忍耐,祂不會永遠縱容他們,反之假使沒有審判,會玷污上帝神聖的品格,更遑論道德和聖潔,假使祂選擇對罪和不義恝然置之。或許我們耳根軟,軟心腸或許我們睜一眼閉一眼,或許輪到我們對自己的兒女或教會的會友施行審判,亦即施行管教或處罰便一概退縮,但是神不是軟心腸,因此我讚美祂。另外一名神學家吉爾凱(Langdon Gilkey)說,“神對異己之物所施行的審判跟祂在歷史的每一階段之統治有著本質性的關係,因為歷代沒有一個社會是所謂的“國度”(The Kingdom),而要有健康的社會就不可或缺這個認知”。我用自己的言辭講解,社會本身,甚至連世俗的社會必須在歷史中正視上帝的審判。我們自己本身不能容忍亦不能存活於一個對在社會中邪惡的漠不關心,若人有如此一個標準,焉能對神期待更低的標準。正如人從伊甸園被攆逐,大洪水,所多瑪與蛾摩拉以及迦南人的被毀滅所顯示,當所有其它救助的方案都竭盡的時候,神唯有用審判來滌淨祂的創造物。我們自己尚且意識到罪犯和作惡的人被審判的必要性,以便維繫社會的秩序,更何況神,尤其當祂對祂的創造物已經用盡所有其它的方法的時候。

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 (馬太福音 廿四章14節)。這個宣告是怎樣開始的呢?就是以施洗約翰和耶穌自己的事奉為始,亦即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馬太福音的第一個信息,也就是神的國度來臨以先的第一個信息就是“應當悔改”,並且為,得免於務必傾倒的審判而悔罪悛改。吉爾凱曰“對罪惡所致扭曲和腐敗之深度和普世性的意識,是這即將臨到普世性和全盤性的審判的預設(presuppostion)”。現在要回到我自己的聲明,“除非有神審判的存在如何才能揣摩並瞭解憐憫的真諦”。除非有審判的前提我們都談不上憐憫。如果憐憫獨立於審判就毫無意義,同樣地,恩慈獨立於嚴厲毫無意義。保羅在羅馬書十一章22節說,“Behold then the kindness and severity of God”。中文繙成,“可見神的恩慈與嚴厲”。英文聖經譯成,“看哪,神的恩慈與嚴厲”。恩慈與憐憫是相提並論,駢並而擺的。你無法看到神的恩慈獨立於祂的嚴厲,因為祂恩慈就不再是恩慈乃一個是個多愁善感的謊言(saccharine,sentimental lie)。祂的恩慈只有在嚴厲存在前提之下才是恩慈,並且祂的憐憫只有在審判存在的前提之下才是憐憫。我們領悟這些事情極爲重要,因為神要我們向那些需要憐憫的伸出憐憫的雙手使他們才能夠領受憐憫。假若我們只有上面標有“憐憫”一詞,殘缺不全,模棱兩可,稀薄的贋鼎(truncated, wishy-washy equivalent),而事實上對憐憫沒有真實而強力的感知,那麽我們事實上也無所可給的東西。你知道我們怎樣才會明瞭何謂憐憫?就是透過臨到我們自己身上的審判,或者是我們雖然,死有餘辜但神因祂的宏恩,使我們倖免於審判。

願神赦免我們術語冗餘的基督教(phraseological Christianity),願神赦免我們的冗詞贅句(verbalisms),願神赦免我們單單滿足於的正統教義,可是對憐憫卻無動於衷,尚未真正體認何謂憐憫。我們尚未真正體會何謂公義,尚未真正體會何謂愛,皆因我們尚未真正體會何謂審判,而且我們也偏偏最不願意加以思索審判一事。自稱是基督徒所展現對愛神的缺乏,似乎顯示我們對布仁爾警惕我們亟需注意的事情的失敗了。布仁爾說,“施予饒恕的方法必須確保神的聖潔,律法的不可侵犯以及刑法秩序的合理要求,但與此同時仍然能夠被維繫。於是唯獨強烈強調饒恕不可當作理所當然的前提之下,饒恕才算是最完善的啓示, 這意味著這饒恕的性質能夠表達罪疚的現實,神聖之盛怒的現實(the reality of divine wrath),而與此同時亦表達神聖的愛。

恕我直言,我現在正想到我們葛培理式的福音,就是要做決志禱告的那一種,比起出名的佈道家芬尼。當你讀起有關神透過芬尼的事工所帶來的復興的時候,會得知那時候的人一連數天痛悔呻吟,傷心欲絕然後他們方有突破到無法言喻,充滿榮耀的喜樂。芬尼並不急於減輕緩和他們的不適(discomfort)。並不需要一場聚會就全部了結,我不知道我有多少次被人批評,講完一篇道沒有馬上提出呼召,因此聽眾沒有在一篇道裏全部得著了,而他們必須在懸而未決之緊張氣氛中回家。我們真的是一個可悲的時代,我們覺得須要全部用包裝紙包好,綁彩帶,一場聚會全部聽完,好讓大家可以快快樂樂地回家。何不讓他們悲慘不堪地回家,讓他們心煩意亂地回家,讓他們瀕於崩潰地回家。芬尼並非急於帶給他們虛假的安慰,他容許神徹底施行祂使人知罪(work of conviction)的善工,我們這個時代卻沒有看到相似的復興了。當芬尼證道的時候,人們拼命抓住祂證道之建築物的柱子,因為他們深深認爲他們所站之地的地板會敞開而將他們吞沒到永不熄滅的火焰當中。當時參加聚會的人一邊痛苦呻吟,一邊被人從聚會所抬出去,然後徹夜痛哭,他們連續這樣兩三天後,聖靈令人知罪痛悔的工作終於釋然結束。他們讚嘆,“神的大憐憫和救贖竟然將我從永恒的死亡中救贖出來了”。那些人不是僅僅得救,乃是徹底得救。怪不得當地的酒吧,酒館和監獄通通空掉,若干的村莊全然被神的能力轉變,皆因芬尼讓神做祂的善工,做到底。因為他講道之前會獨往森林中向神唉哼,而且他舉行佈道會數個禮拜前會先差派一些深諳禱告和代禱的人到那些村莊做好預備。你想想看我們現今的佈道會和事奉,憑我自己的經驗,你抵達目的地後下飛機,然後有人接機將你送到旅館下榻,緊接著你盥洗一番,更衣,此後徑自上台證道。我們都不會要求一個運動健將這樣做,我們先讓他熱身一下,準備就緒,但是我們卻要求神的僕人要立馬講出一篇道來。趕快,現在!我們似乎不覺得這是生死攸關,關乎到永恒的存亡。

神聖之盛怒的現實,亦表達神聖的愛, 我們是否可以認知後者而不認知前者?我們肯不肯將之信息宣講出去,讓人能夠認識呢?你覺得講這個主題如何?你試試看有會多少個教會讓你在講台上宣講這個神聖的震怒一主題,倘若你講神聖的震怒,你想想看你會收到多少個邀請,或許你沒有在同一篇道當中講神聖的愛。索性讓他們回家慢慢反芻,反復思考,然後下一回再回來聽完整篇道,假如你那一篇道還有續篇的話。

 

奇異恩典一聖詩是獻唱給一位沒有疏忽人所犯的罪的神,卻自身擔當。可是人在哪一方面觸犯神?因為假使未能察覺在哪一方面觸犯神的話,便會全然差錯。當詩人發自内心深處哀號說,“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的時候,他的心聲是什麽?布仁爾評論說,“講這話的人心裏根本不會奢望說,下一次做好一點,就能夠癒合因罪所致的傷口。這個損傷無法藉以道德方法得以痊愈。這是對於神聖的上帝本身所施的損傷,每當人對神那活的神格和罪愆,認真對待的時候,這時人會論及神的震怒”。

 

然後我覺得我們關於神對罪之恐怖和汎濫所發的震怒最好的一個視覺教訓(visual lesson)就是耶穌被釘十字架,最具震懾力之震懾(the tremendum of tremendums),亦即神之被蹂躪,他的面貌比别人憔悴(英譯marred more than any man 亦即,祂的容貌比任何人更加毀損。祂擔當了我們的罪,祂替我們成為罪了(林後 五章21節),然後那懸掛十架被鞭撻得遍體鱗傷,體無完膚,無比悲慘的景象,就是何謂罪的聲明,由於罪務須被審判。假若我們使之貶為傷感化,減弱它的震撼力,使之更體面更好受一點,綴以玫瑰花,根本就是從我們剝奪罪的真正含義,以及神的震怒和審判,同時也剝奪神的大愛,因為是祂的憐憫救拔我們出來不必自己擔當我們的過犯。我們千萬不可疏忽這令人們義,以及神的震怒和審判,同時也剝奪神的大愛,因為是祂的憐憫讓震懾到底的十架,因為這令人震懾到底的十架,是神的震怒和慈愛的聲明。

 

豈不是很諷刺,現代歷史之中兩樁最大的事件,令人們義,以及神的震怒和審判,同時也剝奪神的大愛,因為是祂的憐憫讓震懾到底耶穌的十字架(the tremendum of the cross of Jesus)以及令人震懾到底猶太民族的大屠殺,已經大大失去其震懾力,不爲人所悟,莫名其妙地變質了,其扎心的作用業已大減,就好像我跟你們形容過,德國如何處理達考的集中營。達考還在,你可以到那裏造訪,有按規格改裝的兵營,可是不是當時恐怖歲月矗立在那裏的兵營。現在整個的地方大興園藝,將草叢修剪得很絢麗,還鋪設許多的石頭,還有花圈和紀念碑。

 

那個地方好比消過毒的(antiseptic),有四旁林立的紀念碑上面鐫刻著多少名死者被埋於萬人塚,譬如為數五千多。有一位來自荷蘭的猶太人女子名稱安妮法蘭克(Anne Frank)和其姊妹亦於萬人塚香消玉殞。你可以置身其中,但是卻不會感到心坎被刺透了,我們人就是這樣,喜歡掩埋不愉快的事情,不願意思索審判。布仁爾云,“聖經還有遠古的基督教文獻對於審判一題甚少敍述,道德方面的罪惡感如斯強烈,一至於人對懲罰和贖罪(expiation)的概念毫無質疑,至於我們,並不如此。當代人類的罪惡感與他們對審判的意識一樣薄弱”。很有趣,原來罪惡感和審判的意識是相輔相成。昔日的聖經時代不需要人在這方面特別訓誨他們,我好像曾經引述過 F.D. Meyer形容亞伯拉罕如何帶自己的兒子到摩利亞山。他由於對神的驚恐,清晨就起床備驢,沒有任何推搪的藉口(no ifs, no ands, no buts),他沒有跟神狡辯,他身為亞伯拉罕的心(Abrahamic heart)有一種直覺,覺悟到這獨一聖潔和公義的偉大上帝,因人的本性(man being what he is),需要藉由獻祭,就是流血做出某方面的補償和贖罪,這是憑他直覺的認知。但是我們這一時代卻被欺騙而鈍化,一至於我們不明瞭,我們沒有罪惡感,也不覺得有悔改的需要。顯然罪惡感和審判的意識是連接一道的。布仁爾說,“可是這個種覺悟至關重要,因為對罪惡的知覺是啓示的切入點”。十字架的啓示和其含義,相對於加以思考它(十字架)的人之悔改。啓示的門徑就是悔改,並非透過查找講章的例證 (sermon illustrations)或者一篇很棒的道,乃是需要我們走到破碎和悔罪的地步,而不是由於我們愚蠢的錯誤(boo boo),也不是我們做過或沒有做過的事,乃是我們身為人類本身的本性(for what we in our humanity are),就是那些深深知曉我們的罪孽常在祂眼前的人。布仁爾說,“保羅在羅馬書論證說創造物(自然界)的天性就是教導人有關道德的律法,是寫在他們的心版, 而他們是非之心(良知)同作見證,然後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昨晚我在看一篇有關伍迪·艾倫(Woody Allen)的文章。不知為何,昨晚輾轉難眠,不論如何無法入眠了,我體内好像有一股力量,使我無法入睡,於是我一直看書看到大約淩晨一點,然後我最後讀到最近人家送給我的時代雜誌裏面刊登有伍迪·艾倫被記者採訪的文章。内容關乎他與同居女友(common-law wife)的女兒所發生的姦情,他好會據“歪”理力爭,替自己辯解,最後好像心安理得,問心無愧,他十分嫺熟於辯護自己並自圓其説。保羅就是這樣講,“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於是我們可以提議審判不只是人類因其罪孽而必須有的後果,更是生命和現實固有的組織(organically intrinsic)。伍迪·艾倫蒙騙了,審判,罪惡感和罪惡是現實本身的根基。倘若你欠缺這樣的根基,就注定要在諸事上受騙。

甚至連那啞然無言的自然界,欣然慶賀審判固有的公正性。詩篇九十八章7-9節如此說, 7 滿 8願大水拍手;願諸山在耶和華面前一同歡呼;9因為他來要審判遍地。他要按公義審判世界,按公正審判萬民”。甚至連啞然無聲的自然界因神的審判歡呼,萬一我們沒有同樣做的話,豈非何等困窘難堪。如若這一輩子遲遲沒有遭受審判的話,並且我們惡行在今世或歷史上亦無遭受報應。在此我提議有對永恒本身之存在其中一個最具説服力的論據。其邏輯本身預設有永恒的存在,事實上更,加強永恒存在一事的論據,因為許多犯惡慝之行的人在今生今世沒有遭遇公義的懲罰。懂不懂這個道理?如果這個世界充斥個樣的惡行,而今世未遭報應,這本身對永恒之存在最具説服力的論據。因為審判是本質性的(intrinsic),有一種神聖的邏輯,即是,罪惡必然遭受審判。假設今世未遭審判,假設那些毒梟,位於哥倫比亞的販毒集團,恃著不擇手段賺得數以上億的不義之財,槍殺律師和法官,執行他們賺取巨款的制度,如果他們可以入獄而馬上又出獄,甚至姑且在今世逍遙法外,豈能,比此,對永恒的存在有更具説服力的論據?我不管你是否讀過聖經學院,或者沒有聽過聖經,自然界内裏有一種對審判的認知,就是連獸性之受造物(brute creation)都能辨識出來,而這認知要向那被蒙蔽而鈍化的靈魂傳達這信息,比方説,想想看,如果某某人今生今世逃出法網,今世以後必定有後續,使我們必須對所作的諸事交賬。

鑒於此,審判對於那些對聖經一竅不通的人,一樣在隱喻著永恒。難道人類在直覺性的肺腑深處(intuitive gut)對必定要臨到的報應沒有深深的感知,有一位輕慢不得的上帝。所有組織上正義(organically right)的東西要求之,我們身為人類本身的直覺,覺悟到有朝一日必要交賬。

“有著這樣的猜測(reckoning)永恒便進入時空的領域,尤其在那些沒有以聖經為根基的人當中,就是那些原本沒有需要懼怕的場合”。我在這裡說什麽呢?那些沒有直接被福音觸及的人,對審判一題,一點都不想聽甚至會對此規避。在世界上有邪惡的存在本身已經足以使他們要向神交賬,因為他們承認世上有必須被懲罰的邪惡存在,不是今世,則是來世。故此有永恒,而且有一位我們將要面對的上帝。無論他們聽福音抑或不聽,在現實本身的結構中,邪惡必須被審判,本身暗指有一個發生這一件事(審判)的永恒,於是乎,每一個曾經活在世上的人都一定要跟上帝交賬,可見,玆事體大!人類有一種對審判直覺性的認知。

至於我們今生所發生,間或的災禍又怎麽樣呢?是不是要僅僅將之視為巧合,意外或不幸?施寧院母云,“很多人沒有察覺神初步的審判(preliminary judgments), 目的在於予人對將來更大而永恒的審判的一個預嘗和警告,而除非他們認罪悔改這更嚴苛而永恒的審判必然臨到。”我頂喜歡施寧院母文中用的初步審判(preliminary judgments) 一詞。有一次神給我一篇有關祭司制度(priesthood)的道,我前幾年第一次在亞利桑那州分享那信息,住在鳳凰城,屬於馬利亞福音姊妹會(Sisters of Mary)的幾位姐妹到場聆聽,然後他們問我,“你什麽時候從神領受到這個信息?”然後我說,“神大約在十一月份開始對我說這個信息”。剛好在同一個時候神給施寧院母同一個感動。而她也使用初步審判一詞。其實我們應該好好地思想南斯拉夫在發生的事,蹂躪佛羅里達州的颶風,震撼加州的地震,巴爾幹半島社會性的暴力動盪,東歐的分裂,新納粹主義分子的興起,以及對於少數民族和不同種族的攻擊,其實皆是初步的審判。我們仍住這世界上已經開始稍微彰顯地獄的樣子。這樣看來,審判是一種憐憫,因為如果我們的惡行毫無後果的話,那麽會有時麽導致我們停止去行那些對正確的生活方式有害的事情。神藉著初步的審判激勵我們,給我們現在改過自新的理由,在最終的審判臨到之前。我們看到那些地方所發生的事,真的令人悲痛欲絕,例如颶風所致瘡痍滿目的災情,並且接踵而至的趁亂搶劫。還有洛杉磯的騷亂,而那裏的人同樣趁亂搶劫。其實是神的恩典勸阻我們踏上直往永恒審判的途徑,就是烈火永不熄滅的地方。

 

至於教會辨別災難,意外,社會動盪,自然界的失調等事的意義的能力呢,我們經常採取一種時代雜誌和新聞周刊的心態而橫著看(亦即從人的角度看,而非從神的角度)這些事情,用天然因素來解讀。我們對天災的第一個傾向,並非視之為審判,同樣的東西發自我們生命,我們的腳骨折,我們婚姻失敗,或者我們的教會分裂諸等事。我們的第一個傾向,並非視之為審判,我們都會尋找天然的解釋。假如這正是教會的傾向,那麽何況一個在萬國中無法正確解讀其經驗屬世界的人?

施寧院母提到尼尼微是這麽一個死不悔改,頑固不化(unregenerate)並沒有擁有關於神的知識的國家如何懺悔,不過區區一個關於審判的警告卻激發那麽極端的悔改,通城不只是傾向,不是聞周刊的心態而橫著(亦即從人的角度)看                                               ,連人帶獸都披上麻布僅僅由於聽聞審判之降臨的訊息,然後神因這個回應,就轉意後悔了。施寧院母寫道,“尼尼微那邪慝之城悔罪悛改了,可是我們不悔改,甚至教會不悔改,因此我們基督徒與其他人的罪責一同定讞了。我們是不是引發神的審判,當我們基督徒像那些在一個又一個被夷爲平地位於歐洲的城市的基督徒一天到晚沉湎於世俗之物,被之纏累,二話不説去參加演唱會,劇院以及觀賞電影,交際活動,然後一味過著我們追求享樂的糜爛生活,當作神根本沒有在降審判於我們。我們藉著這樣的行為,豈不是在譏諷及蔑視神的審判”。這是非凡的聲明,也就是說,我們的言行與神在歷世歷代所施行的審判,有所抵觸和矛盾。我們隨意去看電影的事實,一如往常貪圖享樂直接有矛盾於神,審判的現實性。我們的言行直接將我們的心態表露無遺。我們怎麽可以持續專注於那些無足輕重的瑣事,社交和輕鬆愉快的娛樂,當作,所發生審判之事並非神的一個聲明。如果這正是教會的所作所為,那麽何況這個世界。世人的眼目盯著我們,而我們的行徑徹底披露著我們自己如何看待人生的現實,甚至像戰爭那樣的災禍。我好像提過在慕尼黑戰後所堆積如山的瓦礫,變成當代穿著一身滑雪服,熱衷滑雪者之滑雪坡,而那些人忘卻或者根本不知曉那些山坡是神對德國審判的聲明,而如今那些山波卻變成享樂的去處。在德國,應該指出這些事情的教會到底何在?其實教會,竟然在那個地方跟他們一同滑雪。

施寧院母繼續説道, “當基督的教會如此沉浸於世界,而專心致志於貪愛世界之際,很明顯沒有任何祭司性的熱切代求,能夠防止神未來的審判。假若我們尚未從過去的審判之現實(the reality of past judgements),那麽身為代禱者的祭司便如何蠲免於將來的審判,如果我們居然與追求享樂的人一起滑雪?對審判的蠲免只會隨著某一種禁食禱告,並且對世界之享樂的節制而發生,唯獨此時,神的震怒觸及痛處,唯獨此時,我們才能懷著祭司的愛,與被囚者,挨餓者,露宿者以及整個國家諸般的受苦者同哀,就是當神痛痛地擊打我們的時候。這一種禁戒不見得只是某一些食物,縱然這樣也不錯,乃是禁戒於這世界的享樂之物。唯獨此時,神的盛怒方能觸及痛處 。我們常常使自己隔離,使自己鈍化而感悟不到神在列國中必須施行之審判的一陣陣劇痛,皆因我們在其玩樂當中放縱自己,而此舉動導致我們無法闡釋,為此感到痛楚,並且向人警告來日必臨到的審判。

 

我曾經跟大家提及之前在日本大阪所舉行的研討會,我當時講到廣島和長崎被核彈炸毀一事說,“倘或你們將這事件的發生,歸因於人所策劃的軍事和政治政策,便是大錯特錯,其實理當被視為神初步的審判為要拯救這個國家免於更嚴厲,無可救藥永恒的大審判。”我現在是以談話的方式告訴你們這一件事,可是當時我是在神極大的恩膏之下,有如此大的能力和權柄,以至於一個在座身為牧師的男人驀然跳起來,當時的研討會是為牧師而設的,他便呼叫,“神啊,懇求你使我成為這國家的先知”我永遠不會忘記他當時的呼求,就是説,“我的國家沒有正確地解讀它自己過往的災難,因此也正飛速衝向未來,又無可救藥,又永恒性的終極災難”。他所懇求,“使我成為先知”蘊含著什麽意思呢?就是説,“讓我對自己的國家説話,並正確地解讀它的過去,使其蠲免於未來的毀滅”。

 

為何日本的教會以前沒有這樣的見解?根據施寧院母是由於在日本和德國本身的教會急於一如往常地回到照常營業(意思即係,過著一般的日常生活),以及急於一如往常地尋樂,故此使其敏銳度鈍化,而無法正確明瞭與解讀,且將近代歷史的來龍去脈向國家説明,也無法講解來日必定發生的事。萬一我們沒有從往日初步的審判中汲取教訓,那麽它到底是什麽的初步?即是一個未來,終極,不可撤銷,鐵定的審判。神在尋找那些可以站在破口中先為自己的罪悔改的祭司,因為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但是我們耳朵卻聾聵,因為我們未免太戀慕世界而且我們的心對神的審判既剛硬亦不敏銳。當神審判臨到我們自己的時候,都無法分辨是來自主,我們將之視為事故,當時路面很滑而車子滑到溝裏去,我不慎膝蓋骨折。我們應當問及的第一個問題就是,“神在做什麽?”,“神藉此暗示什麽?”“神為何要引起我的注意力?”

難道過去的審判沒有像我們顯示神的盛怒如斯激烈,不過我們沒有學好功課。我們甚至連聖經對審判的敍述茫然無知。現在世界各處正在發生的事豈非提醒我們說,或許,我們的罪惡已經達到極點,如果神,我們的主,愛我們到一個地步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降下如此嚴厲的懲罰。其實我們應該將耶穌在十架上的受死視為神的審判,而這正是祂盛怒的聲明,這正是祂對罪惡的看法,並且是瞭解諸般審判的鑰匙。如果耶穌的受死就我們而言含糊不清或者被傷感化(sentimentalized)而這就我們而言只不過是其中一個教義,如果僅是將我們從罪中拯救出來的救贖之擧,並且獲得醫治和永生的途徑,卻不將之視為神對罪惡的聲明,那麽我們便失去神所賞賜其中一個最昂貴最具教導性的厚禮。

施寧院母云,“我們如此激發神的憤怒,我們的罪何等嚴重以至於這位慈愛的上帝必須向我們不斷降下審判,過去如此,現今也如此,當神看到遍佈世界,毀為廢墟的城邑之時,豈不使祂覺得何等傷慟,每一場神所降下的審判都在指責我們,儘管如此,基督徒依舊戀世愛己,對審判的認清漠然置之,故此規避責任。審判本身已經是一種憐憫,因為萬一我們的罪行沒有相應的後果,會有什麽遏止我們繼續犯罪。那個由於不正當的生活方式而臨到,痛楚的譴責,指導我們要糾正或改變我們的行為,以免進一步,未來的傷害,抑或在永恒當中擔當其後果。”

初步的審判旨在勸阻我們腳步,免得我們承當其全盤的後果,不只是在時空的領域承受其後果,因為罪的工價是死,不只是在時空的領域之中,更延至永恒之中。人種什麽就收什麽,這是現實的架構恩典之基礎,(a grace foundational to the very structure of reality)亦即人類處世的定律,如果我們豁免於我們所犯之眾罪的痛苦後果,其實就是對人類的損害,由於那主導(鞭策)我們真正的人格(true personhood)下決定,做選擇的馬刺(spur)被除掉。我們的過犯和罪孽一定須要有痛苦的後果,因為這是神所厚賜的恩典和憐憫,教導我們因所受的苦作出正確的抉擇,從而改變我們今日乃至永遠的去向。同樣的原則可以應用在以色列和列國上面。

施寧院母進而說,“於是神的審判不啻具懲罰性,同時亦具救贖性,並且其目的在於增進我們的益處(salutary)不管是個體或群體的生活。我們未能成功地被勸導,而懊悔和悔改,其實就使罪和其後果,變本加厲。最後,一再地拒絕審判,不視之為審判,終究會使心田更加僵硬,因此迫使神採取更嚴厲的管教,而如果這個時候又被人鄙棄的話,會使人走到沒有回頭的餘地。”我再也想不到一個能夠比這段話更一言蔽之地形容猶太人大屠殺的始末。Holocaust(猶太人大屠殺)為何發軔呢?因為神,既往,力圖引起這個民族的注意力的嘗試,在其流散列國的歲月(Diaspora history)期間,卻被他們鄙棄,從未視之為審判,乃歸因於人,而到頭來是一種總結,當人毅然持久性地拒絕將神的審判看作審判,將會帶來一種心的硬化,因而驅使神採取更嚴厲的手段,而萬一這個管教被人嗤之以鼻,將會使個體的罪人或國家的罪人踏上一去不返的絕路。

在那些對真理漠不關心,不在乎當前自身安危的人的立場上,焉有比恐懼更有效的激勵過著聖潔的生活。施洗約翰曾說,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種阿,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 (馬太福音廿三章33節)對永恒的審判之畏懼,就是聖經裏面頻繁出現,稱作耶和華的日子,亦即神大發烈怒的日子,其實是神滿有憐憫提供給人的預警,免得有人誤入歧途。有人問我說,“你是不是試圖嚇壞我,這豈不是地獄和硫磺的道(hell and brimstone),是不是神非要把我給嚇進祂的國度不可?”,你這冥頑不靈的傢伙,如果你不因愛真理的緣故而進到祂的國度,加上神不斷的央求,那麽乾脆就出於恐懼而來,重點就是你要來。其實是由於你的愚頑和剛硬的緣故,而才需要以恐懼作為最後有可能派上用場,使你倖免於本來會因為你不屑而降臨的審判的推動力。

千萬別讓人小化或貶低你的話,當他們說,“你是不是試著嚇到我?” “你是不是只懂得操弄我的恐懼?”假設這正是你的光景,唯有恐懼才會推動你與神之間建立正確的關係,那麽事實上我真的想要嚇到你。神自己本身正因這個緣故在聖經數處述説這些事,耶和華的日子臨近了,大而可畏發怒的日子必到,令人驚慄不已的毀滅必降臨,人都藏在山洞和巖石穴裡,16向山和巖石說:倒在我們身上罷!把我們藏起來,躲避坐寶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 17因為他們忿怒的大日到了,誰能站得住呢?保羅說,“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勸人(林後五章11節) 。

施寧院母云,“對永恒的審判之畏懼,就是在聖經裏面頻繁出現,稱作耶和華的日子,亦即神大發烈怒的日子,其實是神滿有憐憫提供給人的預警,免得有人誤入歧途。有多少當前無可救藥的世界危機,譬如恐怖主義,性病,全球性的暴力,生物災難,不止無法控制,更無法杜絕,事實上本來能夠以對永恒之審判的恐懼作為一種威懾性的遏制力(deterrent)。”這無非是字斟句酌的聲明(a choice statement),我們不止對愛滋病(亦作艾滋病)無法控制,更何況根除,還有遍及全球的暴力和恐怖主義,以及諸如此類的災難,本來若是以恐懼為其動機還有遏制的餘地,。試問有那一個身患愛滋病的同性戀者怕傳染給別人,他們根本一點都不在乎,只要他取得他所追求的滿足,甚至將他對一個似乎辜負他的社會的怨懟不滿傾倒出來,因為他們遲遲沒有找到醫治愛滋病的妙藥,為甚麽社會沒有以億兆巨款傾囊資助研發救藥,挽救他們不成為愛滋病受害者,卻忽略神說這是他們罪合理的結果。這些人會狠狠痛斥你,向你吐口水,想向要傳染他們不治之疾給你,因為他們根本不予理會,不止今生要付出代價,更甚者會遭受永恒的審判。我的意思就是,永恒的審判並且對之的恐懼是神對付愛滋病,性病,暴力,恐怖主義,死亡,兇殺案,動亂,殘忍行爲,亂倫,強姦的方式,而且這些惡事,日趨惡化,儼如流性病般席捲全球,刷破有史以來所有的統計紀錄,並且是一種人缺乏對神的恐懼不把神和其永恒的審判放在眼裏的聲明。若果社會在今時今日不將罪人繩之於法且審判之,更遑論驚怕那日站在那審判者的跟前,而本來前者可以作為抵抗性的壓力,使他們停止犯罪,施暴以及行惡。我們幾乎可以說這些殘暴的邪惡之爆發,是教會失敗於將神的永恒之審判的訊息傳佈於世的一個聲明。我們一再地迴避,因為我們對這個主題極爲感冒,這是最難令人信服的主題,是屢遭嗤笑的笑柄,也是荒誕無稽之談。廣受歡迎的雜誌中一種最常看到的漫畫,就是有一個人手舉夾板廣告牌上面寫著,“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近了,應當悔改”。再也沒有比這個有礙於溝通的主題,也許你講到神其它的屬性的時候他還會讚不絕口,但是要他們對神那永恒的審判印象深刻,是一種終極任務(ultimate requirement),而只有少數的聖徒和牧者願意而且有能力接受這個任務。這是測試我們屬靈生命之成熟與否的考驗,就是説我們有沒有辦法有效地傳達那個畏懼。

還記不記得那婦人對以利亞說,“現在我知道你是神人,耶和華藉你口所說的話是真的(列王紀上十七章24節)。” 或者我們技術上地講出來,但除非是深藏内心,口中的真理,就是説我們親身經歷神的大而可畏,你無法折服人。芬尼曾經警告後世的人,“當福音派的教會失去其對地獄的恐懼的那一天,就對神在那尚未得救之人的身上要動的善工,沒有絲毫的影響力。”永恒之審判的畏懼,對於教會的整個信息,以及教會作為教會的特性,極具基礎性,而我們卻茫然無知。因為當這些審判之擧在世無所不在之際,我們依舊光顧電影院,吃喝玩樂,享盡世俗之樂,而我們輕鬆愉快地過活,彷彿根本沒有這麽一回事,因為我們並非視之為審判,反倒將之視為社會性的意外,或是地理性的失調,而不覺得神藉著這些事情對我們説話。這些事情實際上是神的審判,倒是被我們有矛盾的行爲所抵消。

審判是初代使徒的意識中緊迫性的考量,我鼓勵你好好地查考聖經,尤其是彼得的書信,還有保羅,有關於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耶和華的日子,審判的日子,那日,那日,那日。這些事情佔據他們所思所想重要的地位。保羅總結他對帖撒羅尼迦之異教徒講的道說,“你們…..離棄偶像,歸向神,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等候他兒子從天降臨,就是他從死裡復活的那位救我們脫離將來忿怒的耶穌 (帖前一章9-10節)。”他們對此救恩大大喜樂,那麽五旬節之日為位為甚麽有三千多人信主,皆因彼得說,“這正是先知約珥所說的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主大而明顯的日子未到以前”(使徒行傳二章16及19節)。然後他開始重述猶太人耳熟能詳有關主大而明顯的日子的先知性聲明,以至於他們將五旬節當日所發生的事情視為預言開始應驗的起首。我們當怎麽樣行?他們的意思就是怎麽樣行才能免於未來的審判,審判迫在眉睫,這乃是鐵定的事實。

現在有一個正橫行於教會中唯信仰論(亦稱非道德的唯信仰論或廢棄道德論 ,antinomian)之靈,亦即反對律法。我們不想知道,我們不想受約束,我們不想知道有必自負的後果,總是有可以逃避罪責的法律漏洞。還有那個億萬富翁,原本是被判徒刑十年的刑期,現在卻服刑十七個月就可以提早出獄,這焉能作爲審判的聲明?罪會產生惡果的觀念,因這樣的案子一律被丟進垃圾桶,因為法網並不恢恢,疏而有所漏。只要物色出色的律師即可。如果我們這樣被引入這世俗的現實,豈是一個預備我們迎接並瞭解一位要求我們付出永恒之代價的上帝?這樣我們的任務愈趨艱鉅。因為籠罩這世界的靈是唯信仰論(antinomian),是反對法律,反對權威亦反對審判。但儘管如此,我們必須向這樣的時代響起警號,告知他們有即將降臨的盛怒,這樣會把聚焦凝注在我們的真實性上,還有我們信息與生命的性質,也涉及到我們恩膏與權柄等事。明明知悉這樣的信息必遭拒絕,忽視,甚至可能遭逢人的仇視,如果他們覺得你太過咄咄逼人,也許會有向你露出猙獰的獠牙,因為他們無論如何,不肯聆聽。切記保羅在馬斯山(Mars Hill)所傳講的信息,“祂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使徒行傳 十七章31節)。”

施寧院母曰“對永恒的審判之畏懼,就是在聖經裏面頻繁出現,稱作耶和華的日子,亦即神大發烈怒的日子,其實是神滿有憐憫提供給人的預警,免得有人誤入歧途。那麽,至於那些虛無主義般地鄙視一己的生命 (nihilistically disdainful) 如果他們相信社會證實其審判他們的能力而將來還會因所犯的罪站在最終極的審判官的面前,不知效果將會如何呢?為甚麽現在的法官沒有執行其身為法官的職責,為甚麽,有十年至十五年刑期之罪犯剛服刑幾個月能夠提早出獄呢?

寶貴的主我們感謝祢,讓我們再次思索,對祢,作為神之架構極為重要的事情。主啊我們承認我們太過婦人之仁(too soft),我們實在不喜歡思想這一類的事情,因為太痛苦,但是神不讓我們不看待事情,從祢的角度看(to see as God sees),尤其是如果我們自稱有使人悔改轉向神先知性的呼召,而且是真正地認罪悔改,回心轉意。懇求祢透過這個信息做一些持久的新事,祢要把祢的話植入我們裏面,而祢的話不會被奪取(dislodged)也不會被驅散並且影響到我們悟性的每一層面,我們言語,我們呼召,我們的事工和事奉,祝福我們好讓我們祝福他人。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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